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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09 10:3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近期渭南市司法局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面覆盖、化解及时有效,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调解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作用更加凸显,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一是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坚持防范在先,织密排查网络,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要求,开展全方位、全天候、拉网式排查,广泛收集风险信息,准确把控纠纷苗头,及时处置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控制,防患于未然。

二是深入调处行业、专业领域,涉疫情、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不适合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引导纠纷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主动开展回访。对已调解成或未调解成的纠纷一律进行回访,做到“应访尽访”,在回访过程中要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听取群众意见与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提高调解实效,巩固调解成果。

四是源头防范矛盾纠纷。深入研判矛盾纠纷产生的规律和趋势,建立健全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全面预防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矛盾风险评估研判的前瞻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五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机制,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

专项活动将于3月15日开始,至11月30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此次行动作为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把专项活动作为全年司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狠抓排查化解,提升工作实效,强化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总结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