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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二)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14:24

渭南市临渭区屈某甲和屈某乙山林土地纠纷调解案

【案情简介】

2020年,渭南市临渭区某镇某村村民屈某甲和屈某乙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屈某乙认为,屈某甲越过地界,侵占了屈某乙的承包地0.3亩,要求屈某甲返还土地,赔偿损失3000元。纠纷经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4月某日,屈某甲与屈某乙各自纠集部分亲友准备聚众斗殴,被村干部及时制止,并引导双方到渭南市临渭区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调委会接到村干部电话后,立即派出专职人民调解员高某赶到某村,稳控双方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屈某甲和屈某乙同意后,现场受理此案并展开调解。

屈某甲认为,自己与屈某乙承包地相邻已有二十多年,但自己并不清楚从何时起多种了屈某乙五十多公分地。多种五十多公分地是事实,自己表示认可。后来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屈某甲同意按照承包地面积退还多种的五十多公分土地,并给屈某乙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屈某乙要求屈某甲一次性赔偿其经济损失3000元过高,自己不能接受。屈某甲认为,按照当地每亩地每年的承包费约为300元计算,多种的五十多公分地即使按照20年计,也只需要支付屈某乙1800元,因此自己无法接受屈某乙提出的条件。屈某甲强调,自己地里栽种的是梨树,因梨花刚开需要管理,但屈某乙阻拦使其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有可能导致梨树严重减产,所以才叫来亲朋好友,防止与屈某乙发生冲突。 屈某乙认为,自己常年在外打工,地都是由父亲耕种。今年春耕时期自己未外出,发现自己家承包地少了,经丈量后确认屈某甲侵占了五十多公分承包地,折合面积约3分,按照每亩地每年1000元的纯收入,以十年计算,屈某甲最少需要赔偿其经济损失3000元,并且屈某甲应当返还多侵占的五十多公分地,并将地界恢复原样。如果屈某甲不能恢复原地界线,并赔偿3000元经济损失,自己就有理由阻止屈某甲生产经营,直到屈某甲赔偿为止。 通过二人的叙述,调解员基本了解了纠纷的事实和症结所在。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普法,向其讲述近期发生的两起因琐事引发的刑事案件,告诫他们争强斗狠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容易使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给双方及家人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经过调解员的劝解,两个人都冷静下来,并当场劝离了纠集的亲友。调解员与二人协商,决定第二天上午到镇调委会进行调解。 第二天早上,双方准时来到镇调委会,调解员当即展开调解。首先,调解员对这起纠纷进行了分析,双方对侵占事实不存在异议,屈某甲也同意返还土地,双方争议焦点问题就是赔偿金额,而且差距不大,之所以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根本原因是双方言语和行为均有不当之处。 其次,调解员对他们开展情理劝说。双方是几十年的地临,一直相处融洽,不能因为这小小的3分地伤了和气,影响邻里关系。双方因为这点小事就聚集各自亲友聚众斗殴,实在是不应该,而且一旦出现伤亡,就会把几个家庭都拖入深渊。

最后,调解员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从法律角度讲,双方纠集他人殴斗,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双方的行为是违法的,要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因此,屈某甲占用屈某乙土地侵害了屈某乙的合法权益,理应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鉴于双方对赔偿的标准存在异议,建议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解决。 听了调解员的劝说,屈某甲与屈某乙均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屈某甲表示,自己言语方面有些过激,愿意向屈某乙及其父赔礼道歉。见屈某甲主动承认错误,屈某乙也表示,虽然屈某甲侵占了自己的土地,但也不是屈某甲有意为之,现在屈某甲态度如此诚恳,自己接受屈某甲的道歉,并表示自己言语方面也有不对的地方,赔偿的事情好说,可以按照屈某甲提出的金额赔偿。

当晚,屈某甲在调解员和村干部的陪同下,提着礼物来到屈某乙家赔礼道歉,承诺恢复地界,并拿出赔偿金2500元。屈某乙及其父表示了谅解,只收了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屈某甲向屈某乙及父亲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元。 2.屈某甲于3日内将双方地界恢复原样。 双方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

【案例点评】

近年来,土地确权之后进一步盘活了农村土地流转,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土地价值也大大提升,由此产生的土地纠纷也多了起来。本案中,屈某甲侵占屈某乙的承包地0.3亩,双方因话不投机,发生纠纷并随时有可能激化。调解员及时安抚双方情绪,通过举案例等方式,结合法、理、情三方面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终于使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周围村民邻居对这起矛盾纠纷处理的方式和结果交口称赞,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