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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电脑被“盗”走 依法调解平事端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26 16:45

2023年6月10日上午,站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来了一位情绪激动的青年男子,他是专程来调委会寻求帮助的,调委会的专职调解员热情地接待了他。

经询问,这位男子是该辖区内某小区租户王某,昨天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家中两台电脑和电脑下面压的身份证都不见了,门锁、窗户都完好无损,怀疑有可能是被房东张某拿走了,希望调解员予以调解处理。

在了解了王某的诉求后,调解员首先安抚了王某激动的情绪,然后当场询问他,你为什么怀疑是张某拿走了你的东西?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去公安机关报案?为什么不给房东张某打电话确认东西是否是他拿走的?又为什么不去邻居、门卫哪里问一下看见谁拿走了你的东西?调解员的接连几问,使王某面露难色,沉默良久后,这才低下头喃喃开口说:“我是宝鸡某县人,由于近期工作不顺,欠了房东张某7个月的房租,共计3000余元,房东一直给我打电话催要,我没有及时交纳,所以我怀疑是张某拿走了我的东西。”

在了解了纠纷的缘由后,调解员先将王某劝回,并承诺尽快联系张某进一步了解情况。为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化,调解员便第一时间和房主张某取得了联系,问清原由。张某接电话一听是这事,很是气愤,便说:“我多次催要房租,王某就是迟迟不给,更气人的是电话不接,人不知去向,在无奈之下才拿了他的东西。”调解员听后,首先指出张某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王某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作为房主你有权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是否良好,但前提是在王某在家或在经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不能私自打开他人的房门、拿走别人的东西,这种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果会很严重。房主张某在听了调解员的一席话后,表示他这种行为做得确实不对,拿走租客的东西也是迫不得已,只是想吓唬吓唬他,目的是想让他把房租按时交付,谁知这样做还涉嫌违法了,并表示接受调委会的调解,承诺以后再不会再干类似的事情了。

随后调解员再次联系到王某和张某,让他们来调委会进行当面调解。首先,调解员对王某进行了耐心的疏导,说清楚房主并不是真想占有他的东西,并指出在此件事情中王某拖欠房租的错误之处。王某思虑再三,终于点头原谅了张某的不当行为,亦承诺尽快补齐所欠房租。张某也表示他的行为做得有些欠考虑,并向王某作出了道歉,同意归还两台电脑和身份证。两人在调解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这起因房屋租金引起的租客电脑被“盗”的纠纷,通过调解员的倾力调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遏制了一件可能发生的“刑事”和“闹访”案件,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