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王庄镇洛城村村民杨某在242国道建筑工地作业时,因工地内部车辆侧翻导致意外受伤,事发后,杨某被送往澄城县中医院救治,诊断为右三踝骨折,现已于7月9日出院。随后,杨某及其家属与施工单位就工伤认定、医疗费用、误工补偿及后续治疗费用等问题产生了分歧,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2021年8月27日,杨某向王庄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司法所受理案件后,随即组织调解员深入工地、医院,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走访调查杨某工友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及双方争议焦点。随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普及法律知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耐心倾听双方想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缩小分歧。针对赔偿项目、赔偿金额、支付期限等焦点问题,调解员采取“背靠背”与“主动引导”相结合的调解工作法,一方面,站在弱势群体立场,全力保障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主动引导企业尽快化解纠纷,降低社会负面影响。经过调解员几天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于9月20日履行完毕,至此,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王庄司法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等不靠,以法治人、以情度人、以理明人,努力化解每一件矛盾纠纷调解案,始终秉承人民调解为人民理念,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内的平安稳定。